炎陵县瑞口河、石洲河、渣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炎陵县瑞口河、石洲河、渣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炎陵县瑞口河、石洲河、渣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0日
炎陵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的炎陵县瑞口河、石洲河、渣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炎陵县瑞口河、石洲河、渣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4]*****
3、委托代理编号:LWGJ-YL2024-0009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16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00 | 工程设计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孟娜
1、电 话:186*****661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炎陵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2)地 址:炎陵县炎陵中路
(3)联系人:罗莉
(4)邮 编:******
(5)电 话:173*****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
(3)联系人:孟娜、李玲
(4)邮 编:******
(5)电 话:186*****661,0731-********
(6)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 |
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4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5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 |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 |
7 | 资格审查证明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 | 如有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公司电话: 公司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2)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一,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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