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1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24]0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4]0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7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2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7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瑞兴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规模为*****.27万元,本次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主城区标志标线项目,拟在芦台街道、桥北街道、经济开发区贸易开发区实施路侧智慧停车,共计约 5681 个车位。芦台街道涉及到路外停车3处,分别为沿河路 (原航运社) 路外停车场、沿河路针织厂路外停车场、老五金路外停车场。同时针对桥北新区部分交通信号及设备老旧问题,对滨水西路南与光明路交口等 16 处交叉口的信号灯、计时器、信号机等设备进行更换,同时增加绿荫西路南与永进道交口等 13 处交叉口的电子警察补光灯设备,均为设备更新不涉及系统建设。芦台街道主要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对 11 处道路进行提升改善。包括新华道沿线段、宁河医院院前路段、商业道朝阳花园社区朝阳路出口段、金翠路沿线、新华南路交口、商业一朝阳一金翠交口、文化路一商业道交叉口、团结道一光明路交叉口、滨玉路一光明路交口及政府门前。芦台街道主要路段老旧小区的交通设施提升改造。包括换新楼、霞光楼、明珠楼、园丁楼、鸿雁楼、文苑楼、福东西里、一中教师楼、佳园小区、正阳楼、永兴楼、金华楼、晨光楼、晓光楼、粮食购销大厦、朝阳楼、红星里平房片区、国家园平房片区、金华路平方片区、永顺里平房片区、沿河楼、安全楼、幸福楼共计23 个老旧小区,增设道闸 71 处,设置一体机 96 台。随以上工程在停车位、芦台街道 11 条道路、芦台街道23 个老旧小区,共设置充电桩点位 300 个,提供充电头 360个左右。,总投资额*****.2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充电桩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总投资额*****.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8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且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或社保网站下载的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且应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1 款规定的投标单位以邮件形式*********@qq.com和代理公司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铁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邮政编码:****** 联系人:薛健楠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瑞兴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彬(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20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吕冰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1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薛健楠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基础设施配套 道路交通 综合治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