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招标公告
2016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招标公告
2016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15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PYGD-37-1603-141
三、项目概况及分包情况
1、项目建设秸秆收储点,省级资金补助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所需的晒场设施建设,小麦秸秆收获打捆一体设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30日历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本次招标分两个包,兼投不兼中,要求如下: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包一 | 晒场设施 建设 | 2000平方米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公司,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人员、设备及施工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 200801.78 |
包二 | 小麦秸秆收获打捆一体设备采购 | 13台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允许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3.方式:去现场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原件与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包二)。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7日14时00分至2016年4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农慧农牧业专业合作联合社
地址:平原县桃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方式:133*****50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联系人:杨 静 杨 明 高永顺 联系方式:133*****709 182*****207
八、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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