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招标公告

2016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招标公告

2016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15年平原县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PYGD-37-1603-141

三、项目概况及分包情况

1、项目建设秸秆收储点,省级资金补助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所需的晒场设施建设,小麦秸秆收获打捆一体设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30日历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本次招标分两个包,兼投不兼中,要求如下:

包号

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元)

包一

晒场设施

建设

2000平方米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公司,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人员、设备及施工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200801.78

包二

小麦秸秆收获打捆一体设备采购

13台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允许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规定。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3.方式:去现场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原件与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包二)。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7日14时00分至2016年4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农慧农牧业专业合作联合社

地址:平原县桃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方式:133*****50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联系人:杨 静 杨 明 高永顺 联系方式:133*****709 182*****207

八、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 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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