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设备及弱电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设备及弱电系统维护服务
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2023-HSCG-0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设备及弱电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设备及弱电系统维护服务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设备及弱电系统维护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贵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附
犯罪记录: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贵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与邮储银行及下属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服务在邮储银行或下属单位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的;
(9)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10)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存在围标串标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11)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或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
常进行的:
但
(12)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
(1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15)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或单方要求涨价的:
(16)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17)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
(18)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
(19)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2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1)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具备维修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业绩不
少于1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设备及弱电系统维
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HSCG-0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特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字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
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
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供应商为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楼及辖内26个营业网点(市区22个网点,
武川、和林、托县、土左每旗县各一个网点)办公设备及弱电系统维护服务,包含办公及附
属设备(电脑、打印机、窗口对讲设备等电子产品)的维修、更换配件及日常维护弱电系
统(内网、外网、电话网络、监控系统网络)的维修及局部升级改造等事项。服务有效期为合
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40万元(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标份额划分:中标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
术规范书。
1.6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含税),投标人含增值税价报价高于最高含税投标限价的,其
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徘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5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贵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
犯罪记录;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贵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公
(6)在与邮储银行及下属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服务在邮储银行或下属单位出现过承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在本项且中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的:
(9)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10)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存在国标串标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刺度的:
(11)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或响应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
常进行的:
(12)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
(1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15)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或单方要求涨价的:
(16)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17)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
(18)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
(19)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2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1)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具备维修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业绩不少
于1份: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8日17时30分(北
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件获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
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
取材料模板):
(3)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w©d电子可编辑版(此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招
标文件款的发票使用):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8947100624@163com邮箱获取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
人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上述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
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以银行电汇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
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B座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6448133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新华西街浩鑫广场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15947712404
电子邮件:18947100624@163.c0m
学辰
潘悦
留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