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公交点电子站牌、公交站台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智能公交点电子站牌、公交站台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智能公交点电子
站牌、公交站台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年4月6日
招标编号:****-********N019
合同号:XNSB02204
1.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贷款的资金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智能公交点电子站牌、公交站台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N019)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业主——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进行密封投标:
智能公交点电子站牌、公交站台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由于品名较多,具体货物见技术部分描述);
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交货期:
1)第一批五四路府汉路到五四路长江路,长江路到火车站部分: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验收,试运行,培训和交付等工作。
2)第二批西城大街、五四路西城大街到五四路府汉路、五号路部分: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系统验收,试运行工作(注:第二批交货的日期,可能因西城大街等道路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有所滞后。如果出现交货期延迟,将依照世界银行的规定,对该部分的价格进行价格调整;此外,由于电子信息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届时很能出现合同设备已不在生产,合同卖方应承诺所提供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不低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投标必须以合同标为单位,对整个合同标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任何不完整的投标均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16年4月6日起到2016年5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查阅招标文件。
5.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600.00元/每套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和汇款。招标文件将采用申请人自取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 (注:如果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的邮费)。
6.投标人及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厂商的资格要求包括:
A.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业务规模: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长期的、持续的盈利能力,近三(3)(2013, 2014, 2015)年中的每一年度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应为正值。
(2)经营资质;
a) 投标人应具有软件及硬件集成相关资质。
b) 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一级资质证书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影印件);
c)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同等的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影印件);
d)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企业安防一级资质或公安部门安防一级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影印件);
e) 投标人应具有CMMI5或CMMI3及以上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影印件);
f) 投标人拥有为本合同提供的专业软件的知识产权(公开的平台软件,如甲骨文【oracle】、微软视窗软件【Windows】、爪哇【java】等除外)。
g) 投标人应拥有为本合同提供的专业软件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等),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拥有本合同提供的专业软件的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如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或省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影印件。
(3)合同经验:
a一般经验:投标人:必须有五年及以上(即截止2016年4月30日,至少5年)与本合同标的规模、实施内容和复杂程度相类似设备供货、安装与集成、培训及提供售后服务的经验。
b)特殊经验: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开标日,作为合同卖方或联营体主要负责方签约、成功实施、设备投入运行一年以上的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单个合同或一年内累计实施包含电子站牌等与本合同标采购内容类似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技术经验
a) 投标人必须为本合同标配备具备相关经验项目实施团队。
b)如果下列关键设备不是投标人自行生产的,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出具的专用于本项目的授权。
l 电子站牌;
l 公交站台监控系统(高清球型红外摄像机、工业级前端交换机);
B. 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厂商的资格要求:
(1)生产许可:所有设备的设备制造厂商应依相关法律正式注册的企业生产的。
(2)合同经验:
a) 一般经验:关键设备(电子站牌、公交站台监控系统)的设备制造厂商应拥有所提供产品的生产能力,且从事该类产品生产至少5年以上(即截止2016年4月30日,至少5年);
b) 特殊经验:关键设备(电子站牌、公交站台监控系统)应自2012年7月1日至开标期限内,成功应用类似项目不少于2个。
C.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5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不少于人民币33万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汇款或银行保函(以其他形式递交的银行保函恕不接受)。
9.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址:
——西宁:
l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西宁办事处(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机电二路延伸段青海高原牧歌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l 邮编:810008
l 联系人:穆强、安东(138*****696)
(联系电话: ****-*******/***-********/9052 ;
传真:***-********)
——北京:
l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l 邮编:100055
l 联系人:穆强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址:
——地址: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海西路25-107号(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 主: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六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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