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海水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崇海水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0]南通崇海水厂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TS********1518 | 项目名称 | 南通崇海水厂二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NTS****************12;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崇海水厂二期钢结构和钢屋面系统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4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4月27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崇海水厂二期钢结构和钢屋面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南通市崇海水厂二期钢结构和钢屋面系统工程已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发改行审[2015]43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海水厂内 (2)工程规模:V型滤池管廊屋面、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屋面、浓缩池钢结构,造价约280万元。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工期100日历天。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V型滤池管廊屋面、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屋面、浓缩池钢结构,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3.3 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因此,投标人须具备承担该项设计工作的相应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该项资质,则承担该项工作的单位须具备该项资质 四、其他报名投标的条件: 1、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由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12、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13、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与开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255元/标段,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工程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公告时间从2016年4月6日到2016年4月27日9:30:00止。 八、评标办法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2、商务标评审(100分)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做废标处理)。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方法A: 1、确定评标基准价:①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2分,下浮1%加1分,最多加B分。加满B分后,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B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分别为:3.0、3.5、4.0、4.5、5.0。 方法B: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次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0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商务标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得分相同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当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九、招标单位名称:南通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工农路221号 联系人:李波 十、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6号华丽大厦1002室 联系人:杨工 2016年4月6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崇海水厂二期钢结构和钢屋面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南通市崇海水厂二期钢结构和钢屋面系统工程已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发改行审[2015]43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海水厂内 (2)工程规模:V型滤池管廊屋面、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屋面、浓缩池钢结构,造价约280万元。 (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工期100日历天。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V型滤池管廊屋面、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屋面、浓缩池钢结构,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3.3 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因此,投标人须具备承担该项设计工作的相应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该项资质,则承担该项工作的单位须具备该项资质 四、其他报名投标的条件: 1、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由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12、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13、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与开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255元/标段,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工程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公告时间从2016年4月6日到2016年4月27日9:30:00止。 八、评标办法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2、商务标评审(100分)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做废标处理)。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方法A: 1、确定评标基准价:①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2分,下浮1%加1分,最多加B分。加满B分后,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B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分别为:3.0、3.5、4.0、4.5、5.0。 方法B: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次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0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商务标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得分相同时,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当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差额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九、招标单位名称:南通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工农路221号 联系人:李波 十、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6号华丽大厦1002室 联系人:杨工 2016年4月6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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