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24年集约人工林栽培招标公告
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24年集约人工林栽培招标公告
********(周三)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南平市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24年集约人工林栽培项目
项目名称 | ********(周三)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南平市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24年集约人工林栽培项目 |
项目编号 | GZX_LQ_2024_R_0003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6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6日 ■竞价时间: 2024年1月17日10:00-10:30(共5个标的,同时竞价)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有3家以上(含3家)意向供应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的面积、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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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由采购方支付。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成交价为各工序单价的总和(含林地清理,挖明穴、回表土,栽植及苗木人工搬运和分苗、苗木运费等套种栽植和三年抚育所有费用),单价中已含安全费用2%、税费1%和管理费6%。 2.以上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不符。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到现场踏看标的山场情况,对标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供方自愿参加竞价,自负盈亏,直至履行结束。 3.工期要求:2024年3月前完成造林栽植;2024年4-6月份完成扩穴培土抚育;2024年8-10月份完成第1次劈草抚育;2025年4-6月完成第2次劈草抚育,2025年8-10月完成第3次劈草抚育;2026年8-10月完成第4次劈草抚育。 4.作业设计内容:作业工序和措施为造林栽植(含劈杂,开设防火路,炼山、清杂,挖明穴、回表土,栽植及苗木人工搬运和分苗、苗木运费)和三年未成林抚育(扩穴培土、劈草)等。栽植杉木为1年生裸根苗,阔叶树为2年生基质苗。 5.施工质量要求 (1)劈杂:将灌木、杂竹、藤条、杂草等地被物全部贴地劈倒,管茅挖净;所有劈倒的地被物残楂头应低于10cm以下,管茅根挖净、翻晒死,施工须按规划界限到边到界。 (2)开设防火路:按照设计规划开设炼山防火路,宽15m以上,拐弯处或陡峭处宽度必须在20米以上,耙净可燃物,见生土。 (3)炼山、清杂:炼山和堆烧供应方应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执行报批手续。炼山应分片分次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面积在100亩以下的应组织20个劳力以上,面积在10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应组织30个劳力以上,面积200亩以上的应组织40个劳力以上,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或老弱病残者上山炼山或推烧。 炼山后对山场未烧干净的杂草、杂灌、树头等进行清理、堆杂,并堆烧干净,山场茅草头一律挖除;松材剩余物按照松疫木处置规定进行作业。 (4)挖明穴、回表土:设计210穴/亩,标准株行距1.75米×1.8米;穴位规格:穴面50cm×底宽40cm×深30cm,按水平方向成正方形排列;穴位的宽深度及底部宽度要求达到标准以上,穴内的树根、石块、草根要随挖土清除干净;遇到山坡要向山坡内挖,防止水土流失,经一段时间晒干后,将表土打碎,清除石块、草根、树根后回填于穴内,回土应高于穴面10cm;坡度≥35°无法挖明穴时可挖暗穴,但深度和穴面要达到明穴标准。 (5)栽植:栽植树种为6杉木4阔叶树;杉木为裸根苗;阔叶树为2年生基质苗。 a.苗木由采购方调拨提供,采购方安排施工员对苗木质量进行验收;供应方自行安排车辆到采购方指定的圃地装运,运费由供应方承担。 b.采购方根据适地适树原则设计混交方法和树种配置,安排供应方栽植相应树种到山场适合位置,供应方应服从采购方安排,不得随意栽植。 c.栽植裸根苗:尽量选择阴、雨天气适时栽植,栽植前苗根要粘满黄泥浆,黄泥浆适当添加生根粉,栽植时苗木要栽穴中点,苗木挺直,根系舒展,不返山,填土2/3后稍往上提苗(防止窝根),栽后要回土夯实踩实,使苗根和土壤结合,提高成活率;苗木用不完要及时假植。 d.栽植基质苗:栽植前要对苗木进行修枝,栽植时苗木要脱袋、捏紧;苗木要栽穴中点,要直,深度事宜;栽后要回土夯实踩实,使苗根和土壤结合,提高成活率。基质苗在运输和人工搬运过程中不得损伤苗木。 e.补植:造林当年年底,经采购方验收当年成活率在90%以下的,供应方应进行补植,补植的苗木一个月内不计入成活率,正常补植的苗木及人工费用等由供应方承担。如属于天气异常造成的普遍成活率低下,经场务会通过,采购方可承担部分费用。 (6)当年未成林抚育 a.扩穴培土:在以苗木为中心的规格宽1.0m×1.0m的穴位中进行锄草,深度达15cm以上,扶正苗木并对苗木培土;要求穴位上杂草全部锄净,挖净管茅头,翻转晒死,除草不伤苗、不压苗。 b.劈草:全面劈草,除杉木萌芽条,将枯死枝打掉;劈草留茬低于10cm,到边到界。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及《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2024年集约人工林栽培劳务施工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 2.须在其它国有林场有从事过营林劳务作业两年以上,具有营林作业相关经验(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及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 3.意向供应方在报名、资金往来、竞价、签订合同等过程中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 意向供应方应在2024年1月16日15时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福建省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办公室处: 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材料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材料3:在其它国有林场有从事过营林劳务作业经历证明(以意向供应方提供的劳务合同及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盖章为证明)。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0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 现场 | 地 点 | 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6日 | |||||||||||||||||||||||||||||
联系人 | 余先生 电话:177*****878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1月16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1)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2)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117光泽县天源林场集约人工林栽培项目1标段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划转至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户 名: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 账 号:1398 0201 0400 0667 6 开户行:光泽县农业银行城关支行 4.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交中心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沙县体育公园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光泽县天源国有林场2024年集约人工林栽培劳务施工合同》(范本) |
标签: 集约人工林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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