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23-JH1909-W3062/232110ZB05400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采购:货物名称为电动汽车充电桩,规格型号和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预算总价10万元,说明1.报
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应包括所
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及需缴纳
的所有税费。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采胸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
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报价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六)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金的证明材料。
(七)报价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报价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供应商应当具备项目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
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即.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
(十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将报名资
料彩色扫描后,连同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yangchen jun@dahuacpa.com邮箱,并同
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市核,审核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
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市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报名
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
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谈判
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中国工
商银行上海市钻石交易中心支行,帐号:1001358119100026360,汇款时请备注:
232110ZB054008标书工本费。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yangchenjune@dahuacpa..com邮箱。
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七、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
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十一)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报价截止后立刻组织谈判。
X
2.谈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四)成交数量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秦干事:021-8181809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1818349/152214651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2楼
联系人:杨辰俊
电话:
63238528/13651827951
电子邮件:yangchen jun@dahuacp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一4
盖章)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