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服务大厅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外事服务大厅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公安局外事服务大厅装饰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公安局外事服务大厅装饰改造工程
2.谈判编号:CDZBSG-2016-353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对灵宝市公安局外事服务大厅进行装饰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中国银行东边拐角一、二楼;
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3年以来)须具备类似相关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4月06日至2016年4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00元 ,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谈判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谈判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2013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两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为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09时0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八、开标
1.谈判时间:2016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501室
体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9*****77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2016年4月06日
标签: 公安局 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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