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节水增粮行动”招标公告
“2016年度节水增粮行动”招标公告
海林市“2016年度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林市“2016年度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海林市水务局与海林市财政局以海水联发[2016]4号文件进行批复,黑龙江省水利厅与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水发[2016]34号文件下达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林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牡丹江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6-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水源井、井房;
二标段建设内容为:水源井、井房;
三标段建设内容为:涂塑软管移动管道式喷灌设备和微喷灌设备;
四标段建设内容为:涂塑软管移动管道式喷灌设备和微喷灌设备;
五标段建设内容为:涂塑软管移动管道式喷灌设备和微喷灌设备、配套动力(柴油发电机组15kw)。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3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第三、四标段潜在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喷灌设备的生产厂家(要求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生产喷灌设备五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具备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第五标段潜在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喷灌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要求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生产喷灌设备五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具备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时第一、二标段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企业)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三、四、五标段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灌溉企业等级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500元每套,售后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定2016年4月28日9:00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定于2016年4月13日8:30统一组织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于4月13日8:30在海林市水务局集合(海林市林海路52号),投标人自备车辆,踏勘费用自理(没有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于4月13日14:00—16:00在海林市水务局集合(海林市林海路52号)举行答疑会,进行集中答疑(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
邮 箱:*******@163.com">mdjfxb*******@163.com
招标人:海林市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魏家慧
联系电话:136*****5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2016年4月6日
标签: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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