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绿地社会化养护工程A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公园、绿地社会化养护工程A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16]002-1号
开标时间:2016-04-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园林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CZB[2016]00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公园、绿地社会化养护工程A标段(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乐市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市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A标段:面积约为454186平方米;行道树约3695株,具体包括南山公园、影视公园绿地、长山湖公园(含长山)、长山湖南面小圆山公园、会堂前后广场绿地、泮野港东面江滨公园、莲柄港公园绿地等10个公园绿地和吴航路、南美路等13条道路行道树与绿地,具体详见公园绿地养护范围面积一览表;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养护内容包括: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造型、树木修剪整形、中耕除草、保洁卫生、树穴硬化物破除清理、植物补植、树木扶正、抗台防汛工作(灾后扶正清理任务等)、清理各类原因造成的树木刮倒断枝、绿化和园林设施维护维修以及临时性、突击性养护任务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A标段发包价为¥*******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叁个标段:(1)长乐市公园、绿地社会化养护工程A标段(施工);(2)长乐市公园、绿地社会化养护工程B标段(施工);(3)长乐市公园、绿地社会化养护工程C标段(施工);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及《长乐市城市公园与道路绿地养护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叁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A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园林局
地址: 长乐市吴航路178号
电话:****-********
联系人:郑工、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12号1#405 邮编:350008,
电 话:****-******** 139*****507 传 真:****-********
联系人:唐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105 1010 0100 1693 59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HCZB[2016]002-1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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