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经营权招标公告
公建民营”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FW2016-4
1、老年公寓:提供老年公寓A、B、C、D楼和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3000㎡。土建和装饰工程已经完工,室内配有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花洒、浴霸、洗脸盆、坐便器、阳台晾衣架。其中132个标准间,8个高档套间,12个四人间,12个六人间,4个值班室,老年活动中心二楼、三楼70多个床位,共可入住老人400多人。另设有公共洗衣房、演艺厅、阅览室、健身室、室外门球场和篮球场等,配套设施齐全。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和康复医疗中心“公建民营”经营权项目
2、招标人: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经营条件:
1、老年公寓:提供老年公寓A、B、C、D楼和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3000㎡。土建和装饰工程已经完工,室内配有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花洒、浴霸、洗脸盆、坐便器、阳台晾衣架。其中132个标准间,8个高档套间,12个四人间,12个六人间,4个值班室,老年活动中心二楼、三楼70多个床位,共可入住老人400多人。另设有公共洗衣房、演艺厅、阅览室、健身室、室外门球场和篮球场等,配套设施齐全。
2、康复医疗中心:建筑面积7800㎡,七层框架结构,土建工程已结束,两部医用电梯已经安装完成。
三、设施维修条件:
招标人提供的房屋、围墙等固定资产的单项维修5000元以上的维修工程由招标人承担,单项维修5000元以下的维修工程由中标人承担。
四、物价政策: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5〕40号)规定:我省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建设运行的养老机构,具体服务价格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各地价格、民政部门不再直接定价。
五、经营期限:十年。
六、资格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负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管理服务团队,有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的良好记录,养老服务连续3年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医疗服务连续3年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3、需具备申请与接收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长期看护照顾老人相适应的护理医疗能力和条件;
4、全国范围内需有正在经营的老年公寓、养老院、社会福利中心(院)、护理中心(院)、疗养中心(院)或其他专业养老机构,经营养老床位400张以上;有正在运营的或已完成运营的福利机构成功经营案例,有正在运营的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认的新农合和医保定点医院经营案例。
5、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6、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老年公寓、养老院、社会福利中心(院)、护理中心(院)、疗养中心(院)或其他专业养老机构的负责经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原件或业主方的证明性材料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8、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终确定5家单位入围。如果资格申请人合格数量大于3家且少于或等于5家,直接入围并进入下一步投标环节。
七、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方式 。
1、领取时间:2016年 4月 6 日至2016年4月12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资格预审文件价格:500.00元整(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4、资格申请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领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1*****452 ****-*******.
八、其它事项说明。
1、资格申请企业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交费凭证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方视为有效。
2、外地进宿企业在中标后,须在宿州市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在民政和卫生部门备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蔡主任
电话:177*****00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传真:****-*******
标签: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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