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FJXX[CS]*******-1、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X[CS]*******-1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物业管理服务 ******* 2(年)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数量:2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物业管理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物业管理服务 1,100,000.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合同包属于“物业管理”;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据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1-15 至 2024-01-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2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2号开标室(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1-2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2号开标室(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安平路10号

联系方式:135*****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螺城镇惠泉北路139号5层

联系方式:152*****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建雄

电话:152*****91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5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