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桥梁一分中心2024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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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桥梁一分中心2024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QZB-2024-01-0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桥梁一分中心2024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4-01-06 项目名称:桥梁一分中心2024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证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到 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资格。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亦南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慧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5日 |
标签: 食堂配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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