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物资招标公告
储备物资招标公告
保山军分区储备物资公开招标公告2015-CDYLSJQ-115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保山军分区储备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二)项目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标包
1、第一包:抗震救灾器材装备
(1)招标标号:2015-CDYLSJQ-1155-1号
(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采购预算:417,555.00万元。
2、第二包:森林扑火器材装备
(1)招标标号:2015-CDYLSJQ-1155-2号
(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采购预算:316,830.00万元。
3、第三包:应急处突器材装备
(1)招标标号:2015-CDYLSJQ-1155-3号
(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采购预算:324,060.00万元。
(三)项目服务要求:
1.免费提供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培训。
2.整机按原厂家的质量保证条款执行,终身维修。
3.免费提供预防性维护服务,包括电话咨询、上门维修、零件更换等维护。超过保修期后的维修只计材料成本费,全部设备享受终身维护。
(四)项目设备测试和质量保证方面的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是全新、正品行货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具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五)项目实施要求:
1.交货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王官屯仓库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结算完毕。
(六)采购数量及要求:见附表。
(七)投标报名:投标人可根据自主经营内容,对全部标包进行投标或对一个标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标包内容进行拆分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若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中有采购物资的经营范围内容,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涉及到的核心重要设备(招标文件附表中明确的核心重要设备)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取得厂商的产品授权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或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加以证明,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参数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投标的相关器材和设备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产品检验检测合格;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安全技术通用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一套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XXXX项目投标报名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招标公告第二条要求的资格证明资料及投标人认为能充分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公章
五、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15日,工作日8:3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点:保山军分区物资采购办公室
(三)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购买;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方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标书款后寄送(要保证招标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标书款和报名资料)。
(四)售价: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2016年5月13日15:00。
(二)保山军分区物资采购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保山军分区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72号
邮政编码:6780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唐 存 ****-******* 138*****867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保山军分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保山分行正阳南路支行。
保山军分区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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