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第十三中学的 9、10 号宿舍楼拆除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第十三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
2.2拆除规模:莆田第十三中学的 9 号宿舍楼, 1998年建成,5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273㎡;莆田第十三中学的 10 号宿舍楼,1993年建成,5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289㎡。
2.3项目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20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1000元,超过三日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
2.4质量要求: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工程桩基施工条件,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运离本项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必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进行拆除。
2.5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械施工完成拆除工期,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周边设置围挡,进行全封闭施工,配备水炮确保不扬尘。中标人应负责自行协调拆除作业环境,处理好四周道路及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对其安全负全责,并负责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范围及内容:①拆除后的钢筋、钢构等归中标人所有;②紧急拆除批次,如遇需要紧急拆除房屋,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及时拆除。因本项目拆除区域与其他学校校舍存在交叉,所以在拆除时须在宿舍楼四周分别合理设置安全围档,以确保本项目拆除过程中周边学校师生等第三人的安全,且本安全围档在项目结束后留给招标人继续使用,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01月15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官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官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第十三中学
电 话: 139*****975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陈女士
联系人: 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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