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燃气热电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燃气热电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单位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其中固定灭火系统、可拆卸式保温、制氢机三个标段在第一次资格预审评审中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现将三标段资格预审有关事宜二次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工程:
本项目厂址位于北京市东南朝阳区王四营乡境内。
电厂一期工程安装有4×830t/h燃煤锅炉和2×167MW+2×220MW蒸汽轮发电机组,一期4台机组已于1999年全部投产发电;电厂于2003年完成了后置机改造工程,使全厂最大发电能力达到845MW,供热能力为1300MW。2004年完成了燃油尖峰热水炉改天然气工程,共建设4台116.3MW燃气热水炉。2011年底,二期工程1套“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投产,二期工程安装2台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轮发电机组+2台余热锅炉+1台蒸汽轮发电供热机组。
本期工程新建一套“二拖一” 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每套联合循环机组包括两台F级的燃气轮机、两台燃气轮机发电机、两台余热锅炉、一台蒸汽轮机和一台蒸汽轮机发电机机组,蒸汽轮机高中压缸与低压缸之间采用SSS离合器连接,通过SSS离合器可使汽轮机实现纯凝、抽凝、背压工况自由切换。
交流动力及控制电源电压为380/220V(三相四线制),直流动力电源电压为220V,直流控制电源电压为220V。设备照明电压380/220V,50Hz。设备内部照明或设备本身的局部照明由设备成套厂家通过降压隔离变自行取得电源。资格预审申请人如需其它等级电压,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解决。
1.2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招标范围
标段02
2016-SB-054
固定灭火系统
1套,包括水喷雾灭火系统、热气溶胶气体灭火装置等,申请人负责配合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报验等工作。
标段15
2016-SB-067
可拆卸式保温
1套,包括2台燃机本体保温、1台汽机本体保温。申请人对保温的设计、供货、安装、性能保证负责
标段16
2016-SB-068
制氢机
1台,纯水电解中压整机进口制氢装置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国内制造厂商或其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2.1.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资格预审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申请,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申请;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申请,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申请。
2.1.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
标段2:固定灭火系统(消防系统)
1.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壹级施工企业资质和消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申请人是设备制造商的,2008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电力或民用、国防类项目S型热气溶胶气体灭火装置设备的配合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报验的运行或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第2条要求。
标段15: 可拆卸式保温材料
1.申请人是设备制造商的,燃机本体保温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燃气机组可拆卸式保温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第1条要求。
标段16:制氢机
1.申请人是设备制造商的,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 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纯水电解中压整机进口制氢装置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已投入运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对设备具体要求如下:制氢机产量0-100%可调,纯水电解,不加碱液,无人值守,出口氢气压力3.0MPa,氢气纯度不低于99.9998%。
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厂商资格满足专项条件第1条要求。
注: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预审申请的强制性条款,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审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申请。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从2016年4月6日9:00起至2016年4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止,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主页平台交易栏公开招标项点击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带*项目信息必填)进行注册(如果已经注册成为用户的,可直接点击公告申请参与投标),注册成功后凭用户名和密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完成报名。在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过程中的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上传等全流程电子信息化操作均通过该平台实现。(必须在截止时间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2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3.2.1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3.2.2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或申请)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2.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2.4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3.2.5资格预审文件费:每标段574元。
3.2.6已经参加过第一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欲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报名资料,但不用再次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 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 递交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
3. 递交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1号A座22层
联 系 人:生明亮 Tel:151*****268
电子邮箱:********5@qq.com">********5@qq.com
说 明:如电话无法接通,对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暖通:彭为民(Tel:***-********;139*****491;标段2;)
汽机:刘勇麟(Tel:***-********;139*****569;标段15-16;)
商务:陈 凯(Tel:***-********;136*****739)
日期:2016年4月6日
招标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