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中心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上海市2023年之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市妇幼保健中心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上海市2023年之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一、简要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本市主管部门对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上海市)2023年项目(以下简称2023年项目)批复的监理费作为最高限价。如果2023年项目未通过本市主管部门立项和批复,则本项目自动终止,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项目经本市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之日。
3.付款时间和方式:2023年项目经本市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后安排首次付款。首次付款是支付合同金额的80%;第二次付款是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详细细节见采购需求内容。
4.采购范围:信息化系统建设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需求内容。
5.遴选结果:根据中心评审结果决定
二、供应商的资质和投标文件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必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3.供应商需具备卫生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并提供卫生行业咨询项目的同类业绩。
4.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中需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营业执照、报价表、供应商基本信息等文件,文件目录和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比选文件目录。
5.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文件以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骑缝公章。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一律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具备参加遴选资格。
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下午16:00止。
响应文件投递地址: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保障科(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339号大楼507室)。
联系人:杜敏翔
联系电话:********、189*****659
四、中心将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给予各参选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各参选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诽谤排挤其他参选供应商。严禁采用不正当方法了解参选信息或挤压其他当事人,或与中心相关人员相互之间不负责任的串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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