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粮管所新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云台粮管所新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云台粮管所新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 云台粮管所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经发投发【2015】1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浦区粮食购销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云台粮管所仓库钢结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云台粮管所仓库钢结构工程施工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占地面积992平方米
3.工程地点:连云港市云台乡云台粮管所院内
4.工期要求: 20天
5.招标内容:钢结构制作安装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报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二 级资质及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得分。
(注:A、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
B、建筑业企业信用得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信用综合得分需为最近考核时段的得分。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2、建造师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建造师进行投标。一个建造师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建设局建管科备案后方可承担。
(1)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就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连云港市清欠办连清办【2015】9号文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6、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引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提供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明细,否则无效)及岗位证书原件。
8、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9、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4]2号文。
10、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5]29号文。
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2、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3、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说明: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评审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五、获取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1日期间,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携带自身介绍信、近3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13楼1320室)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代理机构: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13楼1320室
邮编:222001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0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结构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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