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桥闸站及执法基地码头护岸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四桥闸站及执法基地码头护岸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泰兴市四桥闸站及执法基地码头护岸工程二标段的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四桥闸站及执法基地码头护岸工程二标段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发改投[2015]60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兴市沿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兴市四桥闸站及执法基地码头护岸工程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泰兴市虹桥镇原四桥排涝站。 (2)规模:该工程总投资额约为1400万元,新建执法码头护岸、直立式挡墙等。按100吨级码头标准建设执法专用码头一座,满足停靠1艘执法船及2艘执法艇;临时占用50米长江岸线,占用长江滩地约3.1亩。建设违法采砂船只指定停泊点。(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10日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护岸及其他配套工程。2.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次年付至合同价的70%;第三年付至审计价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自2011年3月1日(以完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码头护岸工程); (2)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该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如同一投标单位同时中标两个标段,则两标段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可共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闸站和码头护岸工程的业绩)3.5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泰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需到泰兴市水务局基建科办理备案,备案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3.6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4月7日 0:00时起,至2016年4月11日 23:30时止。开标时间:2016年4月27日9:30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沿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
地 址:泰兴市大庆东路218号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梅兰西路8号
联系人:何健 联 系 人:丁春梅
电 话:****-******** 电 话:136*****718、152*****088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须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部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的岗位(资格)证书、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具体的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具体年份要求及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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