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技术保障服务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技术保障服务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技术保障服务

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预算总价

服务期

备注

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技术保障服务

28万元

1年

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合同签订时约定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二、项目编码:202*****1124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四、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单位的考核结果,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中标单位提供符合财务需求的发票办理结算手续。

五、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六、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价格一览表(见附件三)

(3)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6)报名时提供条款(5)中①-③条款报名审查材料(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投标人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九、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中标单位需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十一、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十二、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17:00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15:1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开标室(教学楼702室)

联系电话:王先生15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01月15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评分

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

部分 (20分)

投标

报价

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技术

部分

(30分)

产品响应技术需求情况

30

投标人对各项采购要求的响应情况,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带“★”的参数为一般参数,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基础分为止,完全满足得满分,技术参数负偏离≥5项时,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

部分

(50分)

售后服务方案

18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包含故障响应处理时限、售后服务团队的情况、服务人员管理、技术培训管理、对招标人各大系统软件的熟悉程度并提供证明、备品备件管理等内容)

描述清晰、设计合理且具有一定前瞻性得18分,发现一处缺项,描述不清,不能满足需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

服务团队实力

8

投标单位每提供一个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在职)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维护服务经验

4

投标人近两年以来具有计算机相关硬件设备运维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

在医疗信息化方面具有丰富的维护服务经验,提供相关服务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个计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企业

实力

8

投标人具备①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②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③系统集成证书;④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2分,全部具备得8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二:

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技术保障服务范围

1.1 提供壹年的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本部、机关分院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1.2 服务方需确保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长驻我院进行现场技术保障服务,正常上班时间外(每天下午5:30至次日早上8:00,包含法定节假日)必须提供不低于1人的驻场值班技术保障服务。

1.3 硬件维护包括:

(1) 台式机(含显示器)、一体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和扫描仪等;

(2) 门诊分诊、检查科室叫号系统以及配套的安卓屏、电视机、LED屏等。

(3) 其他相关的硬件设备

1.4 软件维护包括:

(1)终端操作系统安装维护。

(2)终端院内软件的安装维护。

★1. 5服务方需提供备用设备:

(1)电脑:CPU不低于八代I3,8G内存,固态盘,需备5台。

(2)扫码灯,需备2台。

(3)条码打印机:得实打印机或品胜打印机,需备2台。

(4)激光打印机:奔图2506或惠普1020,需备2台。

(5)针式打印机:DPK6750,需备2台。

(6)指引单打印机:得实DT330,需备2台。

(7)处方打印机:得实DL620,需备2台。

(8)腕带打印机:得实DL206,需备2台。

2、服务方式:

2.1 服务方式: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提供驻地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2.2 服务响应时间:中标方提供7*24小时驻场服务,在接到报修电话后不超过 5分钟响应,到达现场处理故障,1小时内完成修复。若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由中标方负责提供备用设备。

★2.3 更换配件:维修所需全部配件(3年内)均由投标方免费提供。其中:台式机(含显示器)、笔记本电脑、针式打印机等,使用超过3年的维修配件除外。

2.4 在维修工作完成后,中标方维修人员应当场测试并由采购方具体使用部门人员书面签收确认。

2.5 驻场服务人员必须服从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工作安排,工作时间与信息部(计算机中心)相同,节假日按照中标方要求提供驻场值班技术保障服务。

3、服务责任和义务

3.1投标人若中标需要委派4名合格优秀的技术服务人员长期驻场为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提供技术服务,其中两人必须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另书面正式委派一人担任项目经理进行日常工作管理,驻场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由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全权管理,必须听从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的工作安排和调遣,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服从医院疫情管理的要求,上班期间必须携带工作牌、佩戴口罩,正常上下班时间与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作息同步,紧急情况可要求驻场人员加班处理问题,若人员素养不符合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的要求,中标方必须及时更换驻场人员,为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提供及时优质的技术保障服务。中标方现场工作人员的食宿、通讯费、交通费用由中标方自理,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不予承担。

3.2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本部、机关分院各种终端的服务响应时间为5分钟,维修时间为≤1小时,若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由中标方运回采购方信息部(计算机中心)维修,并负责提供备用设备。中标方服务人员每次服务均应有登记,并进行整理,定时向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反馈。

3.3中标方需要针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的实际要求和行业标准对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的软硬件故障进行规范的服务,对办公的打印机、扫描仪的软件故障进行规范的服务,另中标方需承担每年的台式机、笔记本保内外所需要的配件费用和针式打印机的相应配件(3年内)费用。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损坏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部件、触屏一体机与其他设备、配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中标方负责联系厂家,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保修书。损坏的硬件相关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中标方为采购方提供修理服务。如果现场无法维修,中标方负责提供备用设备并将无法维修的设备拿回信息部(计算机中心)维修并由使用部门人员书面签收确认,给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免费使用至设备修理完成。对于使用时间已经超过3年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确实难以修复的,中标方应报告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其它处理。如涉及到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配合的操作,则由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完成。维修完毕后,由中标方将设备送回科室并由使用部门人员书面签收确认。

3.4 在服务旺季若驻场人员不能够满足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服务需求,中标方必须指派另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支援。

3.5 中标方派驻的技术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保密培训,与中标方和采购方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保证能有优秀的职业操守,中标方需要提供所派驻的技术人员政审资料。中标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隐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遵守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的相关保密制度。中标方在维护过程中,不得打听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的数据库、交换机、Windows域等与中标方维护工作无关的密码,不得操作与技术保障服务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中标方在技术保障过程中不得泄露、篡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的任何资料。如因中标方泄露、篡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3.6 中标方派驻的技术人员负责安装终端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桌管、封U盘、取消共享、打印机配置等保证电脑正常运行的相关基础工作。

3.7 中标方派驻到采购方的技术人员,在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自身人身安全,在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工作期间的所有人身损害如:触电,滑倒,摔伤等一切损害,由中标方负责。

4、服务考核

信息部(计算机中心)组织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技术保障服务每季度进行考核,服务考核将围绕驻场人员考勤情况、驻场人员季度巡检情况、技术保障服务满意度、技术保障服务不良事件、技术保障服务总结汇报方面进行考核。

4.1 驻场服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规定,正常上班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要求进行考勤打卡,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均需严格打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半小时告知信息部(计算机中心)管理人员,项目组每个月累计迟到5人次及以上或旷工1人次及以上,扣除当季度10%的服务费。

4.2 中标方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范围维保设备的巡检工作,对全院维保设备进行编号、打标,并做好相应的新设备登记,报废设备的登记更新工作,并提供完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巡检报告给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备案。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巡检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价,抽查20名以上服务对象,如巡检满意率低于90%,则扣除当季10%的服务费。

4.3 中标方的客户服务评价满意率不能低于90%,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将每季度进行一次维修服务满意度调查,抽查20名以上服务对象进行回访调查,若服务评价满意率低于90%将扣除中标方该季度20%服务费用;连续2个季度服务评价满意率低于90%将扣除当季50%的服务费用;连续3个季度服务评价满意率低于90%将扣除当季全部的服务费用并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4.4 中标方需严格遵守医院要求,贯彻落实客户理念,服务意识,标准服务,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信息部(计算机中心)将严格对维保服务人员的投诉、争执等进行登记。经调查确认为中标方工程师责任的服务投诉,每发生一次将扣除当季度1%的服务费。

二.商务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密承诺书》,向采购人做出相应的保密承诺;

2、投标价为合同包干价。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需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以需求了解不充分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项目费用或索赔要求。

标签: 电脑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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