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剂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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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长春(开安)至西巴彦花铁路CX-V标站前工程项目施工用外加剂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就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工程所需外加剂组织集中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ZTSSJ-WZ-2016-040
二、项目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1412吨、速凝剂62吨。
四、合格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报价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商,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每年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5000万元,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投标。
4、报价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减水剂已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已获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所提供减水剂须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文件规定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的相关要求。须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合格检测报告;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5、报价人需出具至少三份2013-2015年国家铁路、公路、市政或其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2013-201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3-2015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取得采购文件: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0日上午8:00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光明居委会3区46段23幢)联系并接收采购文件。
六、邀请函回复确认:
报价人应于2016年4月10日17:00时前回复确认。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光明居委会3区46段23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光明居委会3区46段23幢
联系人:刘庆东
电 话:187*****380 152*****080
邮 箱:********43@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2016年4月4日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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