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服务内容: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设计,20个工作日提供首批主船体设计图纸。
1.5预算金额:300,000.00元
1.6付款方式:
(1)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0%。
(2)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供主甲板下全部生产图纸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5%。
(3)第三期:乙方完成船体全部、机、管、电生产设计完成供图计划的85%(按附件1),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5%。
(4)第四期:乙方船、机、管、电生产设计全部完成并交付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0%。
(5)第五期:船舶完工交船后,并且乙方完成完工图纸整理并交付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五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服务地点: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类似产品同等规模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项目组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5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24日8:30-9:00
6.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时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航务街1号
联 系 人:张耐忠
电 话:138*****797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陈先生、周先生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
1.3服务内容:自航清障船生产设计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设计,20个工作日提供首批主船体设计图纸。
1.5预算金额:300,000.00元
1.6付款方式:
(1)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0%。
(2)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供主甲板下全部生产图纸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5%。
(3)第三期:乙方完成船体全部、机、管、电生产设计完成供图计划的85%(按附件1),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5%。
(4)第四期:乙方船、机、管、电生产设计全部完成并交付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20%。
(5)第五期:船舶完工交船后,并且乙方完成完工图纸整理并交付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五期设计费,即合同总额的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服务地点: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类似产品同等规模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项目组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5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时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24日8:30-9:00
6.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时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航务街1号
联 系 人:张耐忠
电 话:138*****797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陈先生、周先生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标签: 自航清障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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