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公安局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行政区域 土默特右旗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6: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开标室
预算金额 ¥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国臣
项目联系电话 186*****097
采购单位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国臣、186*****097
附件:
附件1 【ZDPA-2024-001】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2 【ZDPA-2024-001】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PA-2024-001

项目名称: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警用执勤执法装备租赁97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采购预算:约3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6 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地址: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联系方式: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            

联系方式:刘国臣、186*****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臣

电 话:  186*****097

 

标签: 执法装备 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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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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