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丰实业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潼深4井二期天然气回收生产承揽项目
龙丰实业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潼深4井二期天然气回收生产承揽项目
招标编号:2024FWGK01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解潼深4井的稳产能力、储层类型及连通范围等,为气田开发方案编制提供依据,现已对该井进行试采,该井在运液化处理规模为30万方/天的回收装置,产能和压力稳定,为了全面了解该井及储层情况,需扩产二期项目开展零散气回收加工处理服务,采用撬装LNG方式进行回收利用,液化处理规模为不低于20万方/天。该井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石门村,该井为高压、中含硫气藏,具有明显的酸气特征;
2.2 招标范围:开展潼深4井二期的井口零散气回收加工处理服务,采用撬装LNG方式进行回收利用,液化处理规模不低于20万方/天。该井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石门村,该井为高压、中含硫气藏,具有明显的酸气特征;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9月3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潼深4井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人民币819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龙丰实业天然气回收利用处理厂川渝潼深4井二期天然气回收生产承揽项目 估算金额8190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事业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3人员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需提交运行操作人员名册,分为3个班组,每班不少于12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全员须在中标后履约前取得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每班至少2人须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操作证R2。(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4设备要求:本项目投入的主要关键设备需为自有设备,主要关键设备包括:水套炉撬、导热油炉、脱硫脱碳撬、制冷压缩机、冷箱、硫回收装置。须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截止投标之日,主要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3年,以设备出厂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服务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盖章的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扫描件)
3.6投标人须承诺能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自通知进入井场施工起计算,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90天,并承担道路保通、土地租赁、地方事务协调及与项目相关的手续办理的费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7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8业绩: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截止时间)有1个在运行的单井井口天然气H2S含量(体积分数V/V%)≥0.8%(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料气检测报告)、单井液化天然气日产量≥30万方且连续安全生产180天以上的加工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发票及用户证明。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合同和发票原件扫描件;用户证明需业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20:00:00至2024年1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2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2月5日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8*****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横街99号世茂大厦29楼
联 系 人:王化岩
电 话:189*****605
招标人: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欢
联系电话:135*****976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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