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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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DZZB-2023-08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08.89911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
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占地面积 684.4㎡,建筑面积 2053.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在投标文
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洛阳市德正一楼开标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洛阳市德正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
托,就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
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兰台嘉苑东区邻里中心项目
2、招标编号:LYDZZB-2023-087
3、建设地点:洛阳市兰台嘉苑东区;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7088991.10 元;
5、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16、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 684.4㎡,建筑面积 2053.2㎡,建设三层钢结构的便民活动
中心,每层建筑面积为 684.4㎡,本项目第一层设有超市、便民理发、社区大食堂、集体卫
生室、门厅/政务大厅;第二层设有未成年人活动室(托幼中心)、科普教育室、文体活动室、
室内兵乓球室、
图书阅览室、亲子阅读、戏迷大舞台;第三层设有办公室、技能培训站、党员活动室、小会
议室、理论宣讲站/大会议室。
7、工期:30 日历天;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合格;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
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在投标文
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 时,下午 14:00—17:30 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洛阳市德正二楼
203 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备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洛阳市德正一楼
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707699125
代理机构: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 77 号 4 楼 005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379-65977768
邮箱:lydzgc123@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镇西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洛阳伊滨经开区(示范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07699125
电子邮件:lydzgc1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 77 号 4 楼 005 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5977768
电子邮件: lydzgc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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