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新村满福花园教师经济适用房工程及陵水县飞灰填埋场外乡村道路项目财务决算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陵水县新村满福花园教师经济适用房工程及陵水县飞灰填埋场外乡村道路项目财务决算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陵水县新村满福花园教师经济适用房工程及陵水县飞灰填埋场外乡村道路项目建设单位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根据2个项目进度情况,现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次比选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陵水县新村满福花园教师经济适用房工程及陵水县飞灰填埋场外乡村道路项目的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现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陵水县新村满福花园教师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位于陵水县新村镇,总建筑面积为*****.03㎡,由2栋11层建筑组成,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主要包括结构、建筑、水电安装、暖通、消防等工程。共建160套,其中套型面积73.68㎡,户型80套,74.68㎡户型80套。第1层铺面层高为4.5m,2~11层标准层层高为3m,资金来源为职工自筹。

2.陵水县飞灰填埋场外乡村道路项目:新建道路长度为333.982m,路基宽度为7.0m,参照四级公路(Ⅰ类)标准建设,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行车速度为15km/h,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新建矩形边沟142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涵长16m。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总控制价为4.87万元。其中陵水县新村满福花园教师经济适用房工程为4.7万元;陵水县飞灰填埋场外乡村道路项目为0.17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完成陵水县新村满福花园教师经济适用房工程及陵水县飞灰填埋场外乡村道路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分别出具两个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参选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件。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提供参选单位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工期要求

比选人提供凭证、明细账等相关资料后,24日历天内完成财务决算报告初稿,初稿后16日历天内出具终稿。(最终以合同中签订的工期为准)。

六、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决算报告质量要求。在编制过程中,如中选人配合度差,比选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陵水城投公司微信公众号(陵水城投)上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水城投”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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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8日10:00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银行3楼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各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黄工,电话:0898-********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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