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二次招标公告/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广发改复〔2023〕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择优选定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二次)。

2.项目编号:GC532*****230*******

3.项目计划总投资: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5亿元。(不包含可研报告中的八宝镇建设内容)

4.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

6.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坝美镇、那洒镇等17个乡镇,供水管网25.742千米、智能水表6950套、污水处理厂20座共计处理量为*****m/d、污水管网194.9千米。

7.招标范围:

(1)负责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所涉及的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内容等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施工阶段:协助业主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自行建立合同台账,实施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全过程监控;对本项目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量的审核、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变更的造价审查、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项目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业主确定与控制管迁、市政配套等相关造价工作,协助业主做好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协助业主做好中间结算,以及业主在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有关造价方面的其他合理性要求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②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审计、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及本项目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2)负责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所涉及的财务竣工决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内容。

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

8.服务周期:2年。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10.项目实施地点:广南县18个乡镇(含八宝镇项目的运营)。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方须提供)

3.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今(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任意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说明书;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订立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提供);

(2)财务竣工决算审核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审核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方提供)。

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负责人为不同人。

7.拟派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不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和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负责人),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至少2人(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员及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并提供所有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并附信誉承诺。

(2)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专业分包须向发包人报备同意。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

(3)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

(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承诺,并且投标人无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注: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声明。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过程中进行网站查询,若发现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犯罪档案记录的,视为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人的其他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廉洁自律的承诺;

(3)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为会计师事务所。

(2)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09:00至2024年1月22日17:3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网上上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投标),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1)因开标系统、解密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电子招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2)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9时00分;

5.开标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南县小南街1号);

6.远程解密时间:30分钟。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原收取投标保证金比例为项目估算价的2%,金额为*****.00元(大写:捌万元整)。

现执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法规〔2023〕3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降幅约为62.5%,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00元(大写:叁万元整)进行收取。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系统生成的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以系统生成的为准)

银行账号:623*****200********(以系统生成的为准)

联系方式:采用银行转账请联系:季璇璇0876-*******;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

注: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缴纳时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并提供缴纳凭证(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被现场拒绝)。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专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保证金有效时限要求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缴纳时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1.1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书中以供评委查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保证保险

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企业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的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或登录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1.3银行保函

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

1.4保证金的退还

1.4.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1.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1.4.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1.4.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1.5特别说明

1.5.1各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确认并打印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并将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显示响应保证金未绑定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系统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的情况除外),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5.2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1.5.3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南县永安社区北宁路120号

联系人:郑传波

电 话:08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华宇卧龙府四期转角写字楼3楼

联系人:刘光东

电 话:0876-*******

3.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南县永安社区北宁路120号

电 话:08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供排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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