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改造工程钢管和管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承德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改造工程钢管和管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承德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改造工程钢管和管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承德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管和管件(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承德市双桥区。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承德市双桥区30个使用LPG瓶组气化站供气的小区,共*****户。主要更新居民庭院燃气管道31.5km,燃气立管65km、安装用户物联网燃气表*****块及项目所需的中压分支管道、调压设备、阀井等设备设施。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随时供货。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承德市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改造工程钢管和管件采购,主要包括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异径三通、等径三通、钢制弯头、同心异径接头等。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该制造商生产产品的所有投标。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于评标时现场查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16:00至2024-0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同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A座805
邮编:/邮编:/
联系人:孙大全、王苏承联系人:张海威
电话:158*****414138*****803电话:0314-*******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标签: 改造工程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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