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浔法庭业务用房外装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龙浔法庭业务用房外装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审德招字[2016]040号
开标时间:2016-04-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德化县司法人防森林公安龙浔法庭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化县司法人防森林公安龙浔法庭业务用房外装修幕墙工程已由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德发改审[2014]62号 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建审德招字[2016]040号,建设单位为 德化县司法人防森林公安龙浔法庭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德化县司法人防森林公安龙浔法庭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德化县浔南路西段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243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42.3264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投标人应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相应信息登记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未超过60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要求;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要求。
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幕墙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要求中标人严格执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建设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意见的通知》(德政办【2010】95号)、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德建[2015]169号)中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7 日 08时 00分至2016年 4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须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公司预约订购,施工图纸售价:另计,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139*****33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 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司法人防幕墙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132345;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若投标申请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于2016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德化县龙鹏街117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司法人防森林公安龙浔法庭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德化县凤池街 地址: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三楼
邮编:362500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37*****906 查询电话:139*****336
E-mail: E-mail: zgm8008@163.com
传真: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2016年4月7日
--------------------------------------------------------------------------------
招标
|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