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需求
★1.1招标内容:包含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说和平院区、沈北门诊)污水处理所需药剂的采购和投加、污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维修、水质检测、人员配备。
★1.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和平院区、沈北门诊)三座污水站全年365天日常维护运行达标排放。
★1.3维修维护、运行管理的依据及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2013版)》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9-2013》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附录A、附录B、表2预处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1.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和平院区、沈北门诊)三座污水处理站专业托管项目,其中: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污水处理站专业托管项目,水量为1000吨/日,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二氧化氯消毒。原料药剂为盐酸、氯酸钠、PAC、PAM;②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平院区污水处理站专业托管项目,水量为150吨/日,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消毒。原料药剂为次氯酸钠溶液【有效含氯>5%】、PAC、PAM;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北门诊部污水处理站专业托管项目,处理工艺均为化粪池+调节池+次氯酸钠消毒。原料药剂为次氯酸钠溶液【有效含氯>5%】。
★1.5技术要求:
(1)运营单位负责三座污水站排出污水的日常化验检测。按照相关采样频率计算,采样检测并记录存档。
(2)关于致病菌检测
1)负责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污水处理站致病菌检测(粪大肠菌群4次/月、沙门氏菌1次/季度、志贺氏菌1次/半年)检测。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为卫健委部门提供监察依据。
2)负责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平院区、沈北门诊部的致病菌检测(粪大肠菌群1次/月、沙门氏菌1次/季度、志贺氏菌1次/半年)检测。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CMA检测报告,为卫健委部门提供监察依据。
(3)负责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
1)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排污许可证副本的自行监测方案规定进行监测,并出具CMA监测报告。监测项目明细详见后附表1。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预处理标准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时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季度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
表1:
检测类别 | 监测污染物名称 | 监测点位数 | 监测频次 | 监测采样方法及次数 | 备注 |
废气 (污水站) | 氨气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硫化氢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臭气浓度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废水 | 色度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PH值 | 1 | 2次/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悬浮物 | 1 | 1次/周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BOD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动植物油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石油类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挥发酚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总氰化物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总α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总β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废气 | 颗粒物 | 2 | 1次/年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二氧化硫 | 2 | 1次/年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氮氧化物 | 2 | 1次/月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林格曼黑度 | 2 | 1次/年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噪声 | 昼间 | 4 | 1次/季度 | 1个 | |
夜间 | 4 | 1次/季度 | 1个 | |
2)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平院区”排污许可证副本的自行监测方案规定进行监测,并出具CMA监测报告。监测项目明细详见后附表2。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预处理标准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平院区”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时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季度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
表2:
检测类别 | 监测污染物名称 | 监测点位数 | 监测频次 | 监测采样方法及次数 | 备注 |
废气 (污水站) | 甲烷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氨(氨气)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氨气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硫化氢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臭气浓度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化学需氧量 | 1 | 1次/周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PH值 | 1 | 2次/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悬浮物 | 1 | 1次/周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BOD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动植物油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石油类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挥发酚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总氰化物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噪声 | 昼间 | 4 | 1次/季度 | 1个 | |
夜间 | 4 | 1次/季度 | 1个 | |
(4)三座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标准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预处理表2标准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5)关于维修费用
1)负责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和平院区,单价在500元以下的易损件(水封、油封、空开、接触器、各种紧固件等)免费更换和维修。日常保养耗材:机油、齿轮油、黄甘油、皮带、防腐油漆等
2)负责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北门诊,单价在300元以下的易损件(水封、油封、空开、接触器、各种紧固件等)。日常保养耗材:机油、齿轮油、黄甘油、地下室设备间所有管路刷防腐漆等。
(6)负责三座污水站运行的药剂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污水站运行的药剂费用,以现有1000吨/日的污水处理量为基础,日处理污水量上下浮动15%,药剂费用不进行调整①盐酸31%含量:110kg/天 ②氯酸钠99%含量:55kg/天 ③PAC:130kg/天 ④PAM阴离子:5kg/天⑤PAM阳离子:1kg/天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平院区污水站运行的药剂费用,以现有150吨/日的污水处理量为基础,日处理污水量上下浮动15%,药剂费用不进行调整,①次氯酸钠溶液(10%含量)75kg/天 ②PAC:7kg/天 ③PAM阴离子:0.5kg/天。
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北门诊污水站运行药剂费用,以现有5m³/日的污水处理量为基础,日处理水量上下浮动小于15%,药剂费用不做调整,次氯酸钠溶液(10%含量)2.5kg/天。
(7)负责三座污水站运行的药剂采购费用;按照环评工艺要求分别为盐酸(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氯酸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溶液【有效含氯>5%】(属于危险化学品),要求中标单位在涉及危险化学品药剂的审批、采购运输使用等一系列经营行为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5日内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备案,到采购方进行资格后审,以确保中标单位能够合法承接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同时采购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无法建立危化品储存库,中标单位需做到危险化学品无存储使用。采购人只提供加药场所和设备,不提供药剂其他手续,中标方不允许更改采购人环评规定的污水站消毒处理工艺。
(8)负责三座污水站运营过程中涉及到设备维护、化学品添加等特殊工况,所有日常运营维护人员工作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
(9)负责为三座污水站运行的办公用品,主要为现场各项运营台账、各项规章制度展示板(上墙明示)、安全指示标识等。
(10)污水站的相关人员安排
配备一名工程师(具备工艺、电气、设备相关知识和管理技能)进行定期对三个院区进行技术巡检。
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崇山院区,工作人员安排:共计6名,其中运营班长1人、运行管理人员5人(污水站24小时有2名人员值守)。所有派驻人员要求持污水操作工证上岗。所有值班人员定岗、定责、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和平院区,工作人员安排:共计3名,其中运营班长1人、运行管理人员2人(污水站24小时有人员值守)。所有派驻人员要求持污水操作工证上岗。所有值班人员定岗、定责、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北门诊,污水站按照相关要求需24小时运行,结合我院规模等工作,需配备运维操作人员2人编制(24小时倒班)共2人。所有人员均需持有污水处理操作工上岗证。
(11)其他要求:
1)要求运营公司熟悉并了解污水站的相关运行、工艺状况等, 能够给出科学合理并且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
2)配合采购人完成环保、疾控、卫健委、公安局、应急局等主管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