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2302执恢374号

2023新2302执恢374号

阜康市人民法院

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

(2023)新2302执恢374号

根据案件执行需要,经我院移送执行,对被执行人梁丰丽所有的玉器成品1911件予以价值评估。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届满将通过系统摇号随机确定评估机构。


联系人: 王书凤 联系电话:0994-*******

,阜康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