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超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超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超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超市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DBBG-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超市占地总面积约200平方米。

(二)采购人无偿提供经营场所,不收取管理费、租金、利润。

(三)中标供应商数量:本次项目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

(四)项目服务内容:某部社会化超市服务。

(五)项目总预算(超市年营业额预估):300万元/年。

(六)服务周期: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1年后,若该项目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且测评服务满意度达到90%(含)以上,可续签1年,总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七)超市服务对象主体为单位内的人员(含家属)。超市所需设施设备由中标人按需配备。需求单位提供超市经营场所,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中标人应当立足现有场地开展经营服务保障,原则上不得投资扩建、拆除单位及设施,但需根据需求单位要求制作相关标志牌、徽标等;中标人必须为采购单位人员提供相应的价格折扣优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费、经营场所设施维修费及员工就餐伙食费等费用自理。

(八)经营范围:单位超市销售商品以保障日常生活消费需求为主,价格优惠、品种齐全,适合单位人员消费习惯及购买力,主要包括香烟类、食品类、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文体用品类,以及休闲吧餐饮等综合性商业服务。出售的商品须为合格产品,并经需求单位审定后方可上架(如有新增服务项目,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超市所售商品应当与营业资质保持一致,不得无证、超经营范围或改变经营范围售卖商品。商品品目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食品。包含但不限于调味品、乳制品、蜜制品、豆制品、饮料、饼干、糕点、糖果、茶叶、蔬菜等副食品;雪糕、酸奶等冷冻食品;苹果、橘子、梨、桃、西瓜、香蕉等水果;核桃、瓜子、松子等干果。

2.办公用品。包含但不限于纸、笔、笔记本、电池、耗材等办公用品。

3.文体用品。包含但不限于球类、护具、鞋袜、健身器材等文化体育用品。

4.生活用品。包含但不限于毛巾、香皂、洗发水、牙刷、水桶等日化品,卫生纸、棉签、垃圾袋等卫生用品。

5.香烟、报刊杂志等。不得出售价格超过每包40元的高档香烟。

6.小吃、饮品、熟食、简餐等制作。

超市内禁止售卖或代购与采购人日常生活和工作无关、不利于单位建设和发展以及国家或采购人禁止出售的商品,包括但不仅限于图书、音像制品、酒类、管制刀具等。

四、价格优惠率要求

香烟类

优惠率≥5%

优惠率按整数提报

食品类

优惠率≥10%

办公用品类

优惠率≥10%

文体用品类

优惠率≥10%

生活用品类

优惠率≥10%

休闲吧餐饮类

优惠率≥10%

备注:1.上述没有包含的类别,供应商统一按10%优惠上架销售,需与采购人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上架销售。

2.有国家定价的按定价标准执行。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失信名单且在招标单位的禁入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休闲吧工作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七)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超市APP软件(软件具备商品浏览、查看价格信息等基本功能)。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失信名单且在招标单位的禁入处罚期内。

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非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申领方式: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线上提交报名资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jhhzb@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663-*******/199*****800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翔、陈郑晰

电话:0591-********

电子邮件:fjhhzb@163.com

十二、监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李先生

电话:153*****824/186*****339

,鼓楼区,福建,福州市,广东,揭阳市,福州,揭阳,0591-

标签: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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