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保某单位警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驻保某单位警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驻保某单位警勤保障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驻保某单位警勤保障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VGBXAH-F1001

2.项目名称:驻保某单位警勤保障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80元

4.最高限价:¥******.8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负责担负某单位指定区域24小时警勤保障任务,人数12人,年龄在 18-45周岁,五官端正,身高160cm以上,退役军人比例不低于1/3。采购详细要求及说明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5.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对本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招标文件。

5.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限):一年。

8.其他要求:

8.1 非保山市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的,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提供保安服务之前,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县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在提供保安服务期间,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

8.2 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提供保安服务之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县市范围内设置办公场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及配备相应办公用品,满足管理经理的日常办公、洽谈业务以及每日检查不少于2次的需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统一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 2024年01月23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本单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每页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4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景盛花园1栋4单元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0元。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和平支行

账号:251*****090********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0875-*******

联系人:李先生

注: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申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投标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军队采购网》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保某单位

地址:略

联系方式:0875-*******

2.名 称: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景盛花园H1-4栋304室 

联系方式: 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赵先生

电话:0875-*******

,云南,保山市,隆阳区,保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勤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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