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为:招标公告
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内安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1616.715kWp(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
本项目内容有: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项目采购预算为:595.******万元。
招标编号为:HARUI2024-A005。
总工期:9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共20日历天,施工70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时间以通过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招标内容: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电站、升压站(如有)、集电线路、生活办公、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等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无功补偿(带预制舱)(如有)、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瓦面防腐除锈、厂房评估及加固(如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评估及加固方案、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如因工厂业主或供电局原因,要求增加工程量,则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费用、建安工程费用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费用里。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同厂房使用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本项目需按照银洲湖能源技术标准将光伏设备数据接入平台),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注:项目总负责人即为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施工方提供)须具备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项目技术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类或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项目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
3.2 本次招标江门新兴机械厂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3参加采购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人民币200万元来认定)
3.4信用记录: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及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人报名时,应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以完成报名手续,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1)招投标资料签领表(由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回复提供填写);
(2)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3)提供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4)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需提交其公开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身份证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本人身份证;
(6)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明、本人身份证;
(7)以上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须提供近3个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即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备注:1、已经实现网络认证的电子化证明材料可提供带有效查询路径的网络打印件;
2、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投标单位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4.3招标资料(含附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10时00分 ,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发布。
8. 联系事项
8.1采购人: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三和大道北5号1座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750-*******
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198
邮编 :******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 15日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某成员单位名称)负责设计方面的工作, (某成员单位名称) 负责施工方面的工作。
5、联合体主办单位提出支付申请时,不需经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确认;联合体成员单位提出支付申请时,需经联合体主办单位签章确认。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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