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回收招标公告
机动车报废回收招标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处置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本比选文件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机动车报废回收处置
二、比选说明:
1. 比选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 交货地点: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3.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16年 4月 8 日 至 2016年 4 月 14 日(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1室
4. 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 月 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5. 送达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6. 比选时间: 2016年 4月 19 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7. 比选地点:待定
8. 联系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
报名联系人:于建民;联系电话: ***-********
文件领取联系人:何晶;联系电话:***-********
三、应答厂商须知:
1.本项目比选报价有效期为30日。厂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社会牌照车辆的解体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民航牌照车辆,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2条需应答厂商进行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将终止比选资格。
3.应答厂商营业范围须包括车辆报废相关业务,如无此业务范围,将终止比选资格。
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合同,按照约定的单价和采购人实际报废车辆数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实际结算总价。
5.申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应答厂商负责。
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申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7.本项目仅一次报价,且需密封报价,最高价中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应答厂商人的应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应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或按无效应答处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否则终止比选资格。
11.本项目合同签订与否,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2.文件报送时间2016年 4月 19号,9:00
13.联系人:何晶;电话:64507165
14.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1房间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
2016年04月07日
标签: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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