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凤路(三一大道~东二环)路幅范围内砖渣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栖凤路(三一大道~东二环)路幅范围内砖渣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栖凤路(三一大道~东二环)路幅范围内砖渣外运工程 ,由开发改发[2016]124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建设内容为清除栖凤路(三一大道~东二环)路幅范围内16堆砖渣,清运量约1.6万立方米,项目投资估算约150万元。
2.施工工期:1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5.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1)。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10万元的以往业绩。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5.被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开标时还须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应从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
账户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帐 号:***************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栖凤路(三一大道~东二环)路幅范围内砖渣外运工程”。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在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人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私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证和B证;⑤施工员、安全员〔含C证〕岗位证;⑥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⑦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⑧以往业绩证明(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
3.报名同时请投标人另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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