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宣传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会展中心宣传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BA******* | ||
项目地址: | 深圳 |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宣传力度,加强公司知名度,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拟聘请一家专业媒体公司,借用其行业平台及媒体影响力,通过其内容制作及专业媒体技能,为深圳会展中心打造多方位媒体宣传平台,推动公司高质量品牌化发展。 | ||
公告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3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成果的交付。(12个月期间,原创新闻深度报道不少于12篇,每月要求至少完成一篇。)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会展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材料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主体、经营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各类证明书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如是广告代理公司,需具有深圳新闻网出具的广告代理证明(需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 ||
联系人: | 黄奕璋 | ||
联系电话: | 0755-******** |
标签: 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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