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县重大病虫防治药剂(0.5%苦参碱)招标公告
2016年崇明县重大病虫防治药剂(0.5%苦参碱)招标公告
源公告请参见上海政府采购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崇明县重大病虫防治药剂(0.5%苦参碱)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扫描件2、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1月份或2016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报价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报价人只能确定一家报价人参加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报价人报价无效。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16年崇明县重大病虫防治药剂(0.5%苦参碱)采购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预算编号:20-16-93857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6年崇明县重大病虫防治药剂(0.5%苦参碱)采购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7、采购预算金额:624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24000;)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4-0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扫描件3、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1月份或2016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4-18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询价时间:2016-04-18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2、询价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及纸质版的投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携带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原件与2016 年4月7日至2016 年4月12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5:00之前至崇明县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601室进行资格审核,检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300元,逾期不予办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172号 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楼601室
邮编: 202150 邮编: 202150
联系人: 朱德渊 联系人: 秦莉、高昊
电话: 138*****498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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