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


[0]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标段编号****************-SG001;标段名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4月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4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建设的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已经徐州市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贾发改经贸复【201182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贾汪区
3.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240万元。
3.3、招标范围:业务技术用房外网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4、要求工期:45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打印)。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捌仟 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泉城新区分理处 账号:****************305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2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4月12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4月22日17时前向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10时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0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9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公安分局办公楼
联系人:吴奎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9号浦发银行1406室
联系人:曹恒电话:****-********
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建设的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已经徐州市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贾发改经贸复【201182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贾汪区
3.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240万元。
3.3、招标范围:业务技术用房外网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4、要求工期:45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打印)。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捌仟 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泉城新区分理处 账号:****************305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2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4月12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4月22日17时前向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10时0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0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9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公安分局办公楼
联系人:吴奎 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9号浦发银行1406室
联系人:曹恒电话:****-********
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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