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施工
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施工
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JTSG0000G24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已由铁发改函【2022】120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力迁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铁铁路(庆安段)电力迁改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庆安县。
2.3建设规模:66千伏线路9处,10千伏及以下线路52处进行迁改,工程涉及塔材540吨,钢芯铝经线51吨,OPGW光缆15公里,X光探伤器66处,10千伏240电力电缆21.7千米,高压电缆对接箱1台,环网箱7台,配电箱36台,防鸟刺261支,锥形12米电杯48根,锥形15米电杆107根,配电变压器台套13套,10千伏240电缆终端185套,低压电缆终端478套,低压240电力电缆30公里,智能开关24台。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投入。
2.5计划工期:2024年2月1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79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及清单所有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3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均三级及其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报名后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7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2月7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庆安县财政局
招 标 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庆安县中央大街100号
联 系 人:李月鹏
电 话:0455-*******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寇丹、孙悦龙
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电力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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