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资格后审)

本项目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批准,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项目业主为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HZB-2023-109

三、采购需求:机关行政车辆及消防车辆(基地、特勤、小型站)的保险服务。

保险险种的确定:

(1)车辆损失险(按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投保);

(2)交强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每座不低于10万元);

(4)第三者责任险;

(5)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以上五项为投标人必须投保险种。是否增加投保其他附加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增加投保险种的折扣率与上述必保险种相同。(注:折扣率指实际收取保险费占按基准保险费率收取保险费额的百分比)注: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服务要求标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依法成立,在通化地区登记注册并设有常驻机构;持有国家批准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必须是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书面授权的设在通化市的市级分支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近三年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近三年凡被中国保监会禁止开展车辆投保业务的省分及以下保险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其中,现金、支票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县支行

账 号:080*****090********

※注:投标人办理退返投标保证金事宜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办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六、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6.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持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表或财务报表、2023年7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相关信用截图,到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每天8:30—15:3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楼招标室发售。(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七、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26日09时0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09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3开标时间:2024年1月26日09时00分。

7.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7.5开标地点: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相关联系人:

采购人: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59*****09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联 系 人:王美群

电  话:133*****656


标签: 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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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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