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抚顺市东洲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通用车辆采购项目01包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JHY202311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东洲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通用车辆采购项目01包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6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东洲区环境卫生管
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216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16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东洲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通用车辆采购项目01包二次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东洲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通用车辆采购项目01包二次公告)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
宜。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卫、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白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胸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东洲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人:杨光
的
话:024-54786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裙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联系人:吴听钰
论
话:024-54183888
电子邮件:fs564035670163.com
之赵
印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