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羊皮沟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车间一期设备采购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羊皮沟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车间一期设备采购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羊皮沟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车间(一期)设备采购安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BN-CG-*******.1B1
项目名称:羊皮沟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车间(一期)设备采购安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羊皮沟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车间(一期)设备采购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零部件 | 设备一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并交付验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羊皮沟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车间(一期)设备采购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羊皮沟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车间(一期)设备采购安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网站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
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扫描后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qq.com邮箱后联系我司完成报名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名称: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150*****131
名称: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新城办事处金川村三组497号
联系方式:177*****659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77*****659
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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