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能源审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滁州市政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能源审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二、招标项目:滁州市政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能源审计服务(二次)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需具备如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资质及能源审计工作经验;(以上需提供:1.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承担过能源审计工作的合同或成果报告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审计并提供完整的审计报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超过24小时,投标人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延误累计达72小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投标人还须按合同总价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五、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元,此控制价为最高报价限额,如报价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需求
能源审计项目工作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
(1)编制滁州市政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能源审计报告。结合近3年(2021、2022及2023年)的能源消费(水、电、气)实物量、折标量、能源费用支出情况,分析能源消耗指标变化及原因,结合政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能源管理现状和用能特点,对政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建筑能耗情况作出全面的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建议,计算能源消费基准(含能源消费数量和能源费用支出数量),核定出能源消费基准(含能源消费数量和能源费用支出数量)。
能源审计报告要全面详实,数据和证据要真实可信,审计结论要客观公正,节能改造建议要具有可执行性。
(2)核定滁州市政务中心及政务服务中心能耗。
(3)项目成果以出具权威有效能源审计报告形式提供,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各3份。
八、评标、定标
1.评标小组现场开标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是否完整。
2.定标原则:在有效报价单位三家以上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现场抽签决定。如有效报价家数低于三家,此次招标流标。
九、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中标单位按约定能源审计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点30,政务中心南二楼230室。
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为1000元整,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玉 电话:0550-*******、153*****369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招标人: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0-*******
联系地址:政务中心南二楼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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