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科研楼、医护隔离楼等工程施工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科研楼、医护隔离楼等工程施工-砂夹石采购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科研楼、医护隔离楼等工程施工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科研楼、医护隔离楼等工程施工-砂夹石采购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科研楼、医护隔离楼等工程施工-砂夹石采购
2024-01-16
2024-01-17 11:00
材料采购
公开招标
普通投标
集中采购
2024-01-17 13:00
合理最低价
每批次材料到场后第5个工作日全额支付该批次材料款(遇公司封账期,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砂夹石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科研楼、医护隔离楼等工程施工(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CLZB-******-*****





联系人:王卿





电 话:130*****830





发标时间:2024年 1月16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科研楼、医护隔离楼等工程施工(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沙良物流园区公共卫生建设项目用地区域内



3.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14m2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砂夹石的质量水平应满足砂夹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2002(2011)



《普通砼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GB*****-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基本要求



2.2.1工程所用的砂、石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2.2.2砂:选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砂或粗砂。砂中的有机质含量不超过5%含泥量应小于5%,兼作排水垫层时,含泥量不得超过 3%;



石:用自然级配的砂砾石(或卵石、碎石)混合物,粒级应在50mm以下,其含量应在50%以内,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等杂物,含泥量小于 5%:



2.2.3铺设砂石垫层前应将基底表面浮土、淤泥、杂物清除干净,两侧应设一定坡度,防止振捣时塌方;



2.2.4垫层底面标高不同时,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



2.2.5人工级配的砂砾石,应先将砂、卵石拌合均匀后,再铺夯压实;



2.2.6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在饱和的软弱地基上铺设垫层时,应加强基坑内及外侧四周的排水工作,防止砂垫层泡水引起的砂的流失,保持基坑边坡稳定,或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使地下水位降低到基坑底500mm以下。



2.3允许偏差项目



2.3.1.卷材搭接宽度-10mm



2.3.2.局部积水深度<5mm



2.3.3.质量控制点



(1)、施工前应检查砂、石等原材料质量及砂、石拌合均匀程度;



(2)、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室及砂石低级的承载力: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供货周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5282.89 方。



2、厂家要求:无要求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材料费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方式。

  2. 支付时间:每批次材料到场后第5个工作日全额支付该批次材料款(遇公司封账期,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3、发票约定:1%电子普通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1月 17日 09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7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 1月17日13时 00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材料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材质要求



品牌要求



1



砂夹石





立方米(方)



2125.00











2



中粗砂





立方米(方)



3157.89











3



















4



















5



















6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日期技术指标厂家备注
砂夹石m32,125.002024-01-17
中粗砂通用m33,157.892024-01-17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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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您还不是材料供应商!
采购方信息
施工单位项目部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
******

报价地址:*****" target="_blank">http://www.zgsgycw.com/Sell/Material/Bid/Open?Id=*****
,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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