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铝谷大厦消防维保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关于《铝谷大厦消防维保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铝谷大厦消防维保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ZJCS202*****0036
项目申请单位:邹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克亭
联系电话:199*****567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说明

维保建筑名称为中国铝谷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

二、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1.2.3.4.9.12.13.14.15.17.18 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源;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水喷雾灭火系统;6.细水雾灭火系统;7.泡沫灭火系统;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9.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10.气体灭火系统;11.干粉灭火系统;12.防烟排烟系统;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4.防火分隔设施;1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6.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7.消防电源监控系统;18防火门监控系统。

三、维修保养期限:一年。

四、服务要求

1.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执业准则,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活动;

2.按照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执业,明确项目负责人,指派不少于2名从业人员负责实施维护保养工作,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对易损件(如消防喷淋头等)甲方提出乙方及时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消防设备损坏,由甲方进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进行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维护保养服务结束后,乙方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5.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6.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现场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含人身伤亡),全部由乙方负,甲方概不负责。若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半年付50%,其余款项一年后付清。


项目完成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
报名时间:2024-01-16 17:15:00
发布时间:2024-01-16 17:11: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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