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庄乡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招标公告

刘老庄乡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招标公告


刘老庄乡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1.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人民政府的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已经淮奖补[2016]3号、 淮财发[2016]13号、淮委农[2016]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及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刘老庄乡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
3.2工程地点:淮阴区刘老庄乡刘皮村、郑和村、南营村境内;
3.3工程规模:刘皮村集中居住点路:长640米,宽5.5米、郑和村集中居住点路:长1510米,宽3.5米、南营村万庄生产路:长850米,宽3.5米,总面积11780平方米。
3.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3.6招标内容:农村公路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4.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98.09万元。
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合同价(中标价)为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达到50%时,由区奖补办拨付20%,项目经区级验收合格后,由奖补办拨付56%,待项目经省市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价付清除质量保证金以外余款。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在工程经区级验收合格后二年无质量缺陷或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退还。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均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
7.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路基专业和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期内;
7.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有效期内)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7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7.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7.8.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7.8.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9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 年 4 月 8 日—2016 年 4 月 14 日;
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8.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该费用无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支付,在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8.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 29 日14时 30 分.
9.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地点为: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9.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的程序如下:
11.1资格审查: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要求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路基专业和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共八条,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 《商务标》投标书格式/1.6承诺书格式)及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承诺书按规定格式签署
6 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评标委员会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以省网“曝光台”公布数据为准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6-要求准备)的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③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为准。
④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将资料原件交到开标工作人员处。
11.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审查,否决无效投标。
11.3详细评审:
①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②初步评审结束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宣布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名单。
③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抽签,如果合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离开交易中心,无法及时到场参加抽签(摇号),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④抽签(摇号)地点: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1室。
11.4评标结果
11.4.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11.4.2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11.4.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11.4.4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标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12.抽签(摇号)地点: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1室。
13.注意事项
13.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3.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13.3所有投标单位必须从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报名费不予退还且不得中标。
13.3投标文件采用在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不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
13.4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1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银行汇票及招标文件费收据(开标现场缴纳)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3.6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3.7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3.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联系方式:
14.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7*****559
14.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浦区人民南路161号
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159*****666
14.3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4.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