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齐河县人民法院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齐河县人民法院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法院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XS-2024-C-0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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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民法院2024年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内具有本项目相关营业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报名时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2、上述资料请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简单装订,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查后返还。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付庄社区服务中心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磋商文件:300元/份;不邮购,售后不退,未在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文件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递交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00分至2024年0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齐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齐河县城区齐鲁大街2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鑫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经济开发区付庄社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182*****207

发布人:山东鑫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标签: 随案同步 电子卷宗 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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