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助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助项目情况公告公示

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助项目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日,从2024年1月13日到 2024年1月17日。该项目从2023年7月 1 日开始由各乡镇组织申报,通过个人申请、村委审核并公示5日后报乡镇、乡镇统一汇总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进行复核,2024年 1 月13日隰县人社局对各乡镇上报的稳岗补助162人信息审核完毕。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发放补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汇总后会同乡村振兴部门报县级财政部门,并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帐号。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 北城新区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357-*******

附件:隰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助公示名单(第十三批).xls


2024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脱贫 人员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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